单单是这种后果,还是小事。弄不好,会出大事。
孩子还没能力出门赚钱时,家长承担孩子衣食住行所需,这是家长的义务。如果这时家长不给了,要孩子通过做家务自己赚,这就等于家长主动放弃一部分抚养子女的责任。
孩子都是有样学样,既然老爸老妈能放弃抚养的责任,那将来我也可以放弃赡养老爸老妈的责任。那时,老爸老妈找谁说理去?
一个家庭的生活方式,就是教育。跟孩子签订"家务劳动劳务合同",那就是无言中淡化了亲情,强化了钱情,那就是在教育孩子,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一切都免谈。家长让孩子做一件事,孩子会问"你给多少钱"?给多少钱,就做多少事;不给钱,就不做事。父母有钱,喊你声爹妈;父母没钱了,形同陌路。
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不就这样吗?他的两个女儿跟他就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父亲有钱时,就千方百计地讨好父亲。等到把父亲的钱财榨光了,就像对待"榨干了的柠檬"一样,无情地把父亲丢掉了。
高老头到死也没明白,女儿之所以这样无情无义,全是他自己作的,是他亲手把父女关系变成冷冰冰的"金钱关系",最后的苦酒只能自己饮了。
真实的情况是:欧美国家并非家家都会把孩子做家务跟钱扯上关系,就算给钱也是因人因事因具体情况而定,人与人之间不是赤裸聊的金钱关系,而是很重视义务和责任的。
家长不要盲听盲信。养孩子,必须要培养孩子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这是给厚重的人生打底色。如果一个人对家庭都没有义务意识,那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不可能给别人带来幸福,自己也不可能成为幸福的人。往大里说,一个人连家庭责任意识都没有,何谈社会责任意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