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规定,新生儿已经办理出生人口登记,不能够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省妇幼大产科主管护师赵敏表示,个别父母为了孩子能够提早入学,希望更改出生日期,如把公历改为农历日期,或是随意更改,这都是不允许的。
特别提醒:出生时间不能随意更改,市民最好别抱有侥幸心理。
【补办】找出生医院所在卫生局
“出生证是小孩的第一个证明,上幼儿园、读小学、小孩出国都必须要有出生证明。”赵敏表示,由于保管不力,很多家庭在小孩需要出示出生证明的时候才发现证明已经遗失,给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对此,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调研员彭中华提醒,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持下列材料到出生医院所在区域卫生局办理补发:
1. 父母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
2. 由分娩医院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记录》复印件;
3.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派出所或原签发机构);
4. 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孩户口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