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期(1~3岁)
发育特点:宝宝1岁大时,眼部整体的各个机能、感觉就都比较敏感。这个时候能够看到如线头、头发等比较细小的东西。两三岁时,孩子不但可以看近的东西,而且对远的东西也开始有兴趣,看看天上的飞机,小鸟,看东西也会有立体的效果。
保健重点:此期活动增多,谨防眼外伤。
1、防止扎伤、烧伤和异物损伤:随着宝宝逐渐长大,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并学会奔跑。所以,眼外伤的预防就显得尤为重要。应加强对宝宝的安全教育,如不要拿着铅笔、筷子等尖物猛跑,以免摔倒时尖物扎伤眼睛。家人在使用强酸、强碱等洗涤剂时,要让宝宝避开,以免液体溅到宝宝眼中,造成化学烧伤。如果眼内进了灰尘等异物,可让宝宝轻轻闭眼,靠眼泪将其冲出,切忌用不干净的手帕去擦,因为这会造成眼球表面划伤和继发感染。
2、若确诊为斜视应积极治疗:有的斜视是由于宝宝眼睛有屈光不正,比如较大度数的远视眼,使宝宝的调节状态发生异常,出现斜视,这时可以通过及早配戴矫正眼镜进行治疗。如果确定为麻痹性斜视的,应在医生指导下,确定手术的最佳时机,而不要延误治疗,使视功能受到影响。
3、养成良好用眼习惯:这一时期,宝宝会比以前有更长时间的看书、画画等近距离作业时间。让宝宝从一开始就养成良好习惯,坐姿端正,眼睛距书本30cm左右,每次20分钟为宜。如看电视,应根据房间的大小选择合适尺寸的电视,人与电视的距离,应在电视5~7倍对角线以外,每次20分钟左右。
检查方法:点视力表,让宝宝指出白色屏幕上大小不等的黑色圆点在哪里,又如条栅视力卡,让宝宝回答卡片上有没有黑白相间的条纹,并说出条纹的走行方向。儿童图形视力表,是以儿童熟悉的图形作为视标,比如手、苹果、汽车、房子等,让宝宝辨认。
学龄前期(3~6岁)
发育特点:宝宝长到3岁时,其视力基本上就能够达到0.6左右;4岁到0.8左右;5岁到1.0;人的视力到6岁的时候就基本发育完毕。所以眼部任何疾病都要在6岁之前发现并治疗。
保健重点:不宜长时间用眼。
1、勿使眼睛过度疲劳:此时期开始学电脑、钢琴等的宝宝大有人在。而宝宝的眼睛尚处于不完善、不稳定阶段,长时间、近距离地用眼,会导致视力下降和近视眼的发生。注意限制宝宝的近距离作业时间,一般每次不应超过30分钟。
2、尽早监测视力发育状况:特别是要分别查两眼的视力,以便发现单眼的视力异常。因为视力不好的一眼常常失去使用机会而发展成为弱视,即使通过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视力仍达不到正常,使儿童的视功能,特别是立体视觉受到影响。弱视可以由屈光不正(远视、近视、散光)、斜视等引起,越早治疗,效果越好,6岁以前是最佳治疗时机。因此,视力检查应每3~6个月做1次,有条件的儿童可以在这一阶段进行1次散瞳验光,以便对眼发育和屈光发展及变化进行有效预测。
3、预防感染性眼病:此阶段,由于宝宝与外界接触增多,宝宝患感染性眼病的机会明显增多,特别是在过集体生活的和经常到公共泳池游泳的宝宝中间更为普遍。宝宝患病时应注意隔离,应有自己专用的毛巾、脸盆,不要用手揉眼睛。
检查方法:5岁以上的宝宝,可用成人视力表检查,如果合作得好则能测出视力。我国儿童不同年龄段的正常视力为——2岁:0.4~0.5;3岁:0.5~0.6;4岁:0.7~0.8;5岁:0.8~1.0;6岁:1.0或以上。
通过看电视来检查。宝宝往往在看电视时,特别是,看画面或声音变化很大的广告时,反应特别明显。如果在看电视时有头部倾斜或要跑到电视机前看的现象,表示可能视力有障碍,或两眼视力不均甚至有弱视可能,这时候必须检查宝宝是否有屈光(近视、远视、散光)的问题或斜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