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一读者来信咨询:我孩子今年13岁。到牙科诊所进行牙齿矫正时,由于医生用力不当,导致两颗牙齿脱落。现在医生不承认,不肯出面协商。我投诉无门,该怎么办?
答: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你可以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追究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可见,只要是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患者都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这类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采取倒置的原则,即由医疗机构来证明其对造成你孩子的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不存在过错。
《侵权责任法》同时规定,若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或者隐匿、拒绝提供有关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均可以推定其有过错,需要对患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因此,你可以作为孩子的合法代理人,与该医疗机构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对该医疗机构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同时要求其承担孩子牙齿的后续治疗费用,以及因为该医疗纠纷产生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另外,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根据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向医疗机构主张精神损害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