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
领养是否合法?
养母与生母是表姐妹,办了领养证
之前的报道中,大家都知道李某某其实是小虎的养母,许多读者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李某某是否合法领养小虎。扬子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桂师傅自己有三个孩子,又是农民,经济条件并不好。自己的夫人和李某某其实是表姊妹关系,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很好。
李某某发现自己的表妹生活并不好,还要养活三个孩子,她自己主动提出来,可以把最小的孩子过继来,让自己照顾。这样既减轻表妹家的生活负担,还能让小虎在南京接受更好的教育。
昨天上午,小虎养父告诉记者,领养小虎是有领养证的,手续完全合法。3年前,桂师傅一家人来到来安县民政部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小虎的户籍从来安县迁到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李某某的家中。小虎从来安来到南京,并在南京上起了幼儿园,一直上到小学。
孩子将来归属?
生父母:会继续把小虎放在养父母家
4日那天在派出所中,警官要求桂师傅夫妻二人把孩子带回安徽老家。当时小虎还不肯走,嚷着"我要见妈妈。"在许多人的劝说下,桂师傅夫妇和小虎先到附近一处旅馆安顿了下来。第二天一早,小虎又吵着要桂师傅带他去派出所看妈妈。"小虎可来了劲了。"桂师傅称,小虎坐在派出所里不肯走,直到下午4点,小虎才被劝走,在父母带领下回到来安老家。
出了这样的事情,桂师傅是否继续愿意把小虎放在其养父母家中?桂师傅昨天表示,在南京有利于孩子成长,有利于孩子开拓眼界,他们愿意相信李某某是爱小虎,并真心对小虎好的。小虎告诉记者,走的时候,学校老师告诉他,学校放了一周的假。他表示,等假期一过就要上学,还要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新闻延伸——相关部门:正研究对孩子的救助
昨天上午,心理学专家张纯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对此事也极为关注,将会联合南京多个心理专家,并组成心理后援团,对孩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张纯称,孩子被带离家庭,表面上看确实是为孩子好,但对孩子来说就意味着他第二次被抛弃。此时孩子的心理一定极为憔悴,更需要大家的宽容和关心。
法学专家邱鹭风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过继和领养其实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过继是民间说法,而领养是一个法律术语,完成领养需要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而过继并不需要。
记者从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获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发现网帖后就配合公安机关上门调查,并将孩子和孩子的亲生父母安排在一起。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做好安置和困难救助工作,教育部门也将研究孩子的上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