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放学回家,女儿对我说:“今天发生了一件让人气愤的事。”我问她什么事。她愤愤不平地说:“我们学校一个名叫小凌的初二学生竟然抄袭我的文章发表在校刊上,真是不知羞耻!”我又问:“什么文章,怎么个抄法?”女儿答道:“他把我在《初中生必读》上发表的《守望那片星空》的文章抄袭了,大部分内容一样,少数地方有些改动。这样的抄袭实在无耻,要抄也抄远一点,抄本校学生的文章真是自己找骂。而且《初中生必读》杂志我们学校人手一册,真是太丢脸了!”
我问女儿:“你想怎么处理这件事?”女儿说:“明天我去学校找到那个同学当场羞辱他一顿,让他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这个小凌我从来没听说过,在班里成绩肯定不好,初二年级成绩好的同学我大都认识。”
我劝道:“抄袭你一篇文章至于这样吗?得饶人处且饶人,况且他还是个未成年人。”女儿说:“此言差矣。他侵犯了我的智力成果,未成年人就能偷人家的东西吗?我也是未成年人,我的权利就不受法律保护吗?”我继续劝说:“毕竟你是学姐,人家低一年级,宽容一次又何妨?再说对你也没有造成什么实际损失。”
女儿反驳道:“你这样说是怂恿别人抄袭,是害了别人。如果纵容他这样抄下去,他就会变得越来越懒,本来会写,也渐渐变得不会写了。其他同学看他抄文章都发表了,连校刊编辑都瞒过去了,他们写作文时也会去抄。”
我觉得女儿说的有一定道理,看她主意已定,就告诉她:“既然你决定找他,可以约他在校园里人少的地方点出他的错误,不要让别人围观看热闹。不然,这位同学就会很难堪,心理打击很大,在班里会抬不起头来的。”
第二天放学回家,女儿眉飞色舞地说:“今天我算是报了一箭之仇,大快人心啊!”我问道:“人家和你有什么仇?只不过抄了你一篇文章而已,至于吗?你是怎样报仇的?说来听听。”
女儿说:“今天中午他们班打扫卫生区,我就问谁是小凌。有人指着一位男生告诉我说他就是。我走上前问,你就是小凌吗?他点点头。我问他,你在校刊上发表的文章是你自己写的吗?他淡定地点点头。我又问他,《初中生必读》上以前发过一篇这样的文章你知道吗?他茫然地问,都是一样的吗?我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我写的标题是《守望那片星空》,你把标题改为《做星空的守望者》,开头与结尾和我写的完全一样。中间大部分相似,只是我写自己的梦想是当一名中学老师,你把它改为小学老师。你觉得这样的抄袭很光荣吗?他装作很无辜的样子。他们班有很多同学来围观,他们都嘲笑他。有的说,写不出来就不写,抄袭算个啥?有的说,佩服,抄的文章竟然还在校刊上发表了。同学们议论纷纷,可他毫无愧疚之意,似乎这件事与他无关,心理素质真是太好了!”
我说:“你这样做不太好吧?”女儿说:“有什么不好?他抄了别人文章还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好像我冤枉他似的。如果这样下去,他就会抄袭成性的。”
我分析道:“他可能也后悔了,只是表面上用淡定来掩饰。那么多同学在围观,他不好意思承认。”女儿说:“我自己都没在校刊上发表文章,他竟然把我的文章抄袭后发在上面,这点让我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