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令人发指的伤害儿童案件频发,情节之残酷,让人连新闻都不忍细读。本该被呵护在手心的宝贝,却发生各种意外,儿童的权利,谁来关注?
联合国于1989年11月通过、并于1990年向所有国家开放供签署《儿童权利公约》,公约中明确规定了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四项基本权利: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我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于1991年12月29日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同时声明,中国将在符合其宪法第25条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的前提下,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履行公约第6条所规定的义务。但,作为家长的你你是否曾经了解这些孩子的正当权利,并且为孩子的这些权利做过努力?而你的宝宝,他又是否知道他应该享有哪些权利?为孩子的权利而战,他们有权利好好地生活!
PART1:还我--生存权
生存权(Survival Rights)包括:生命安全权、生命保障权、医疗保障权。孩子从出生那一刻开始,他们就享有生存的权利。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自己孩子的生存状态,比如,坚持母乳喂养,照料好生病的孩子,为孩子争取最好的医疗条件,以保证孩子的身体健康,这是孩子生活的最基本的一项权利。但是,也有不少父母漠视孩子的生存权利,让意外事故屡屡发生。
解读儿童生存权:
○必须给孩子吃健康、合格、营养的食品。
○当孩子生病时,要及时给予关怀,治疗。
○即使出生的宝宝有各种缺陷,也一样享受生存权利。
○不能用各种理由借口拒不抚养孩子。
○注意儿童营养配搭,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不允许把孩子当作赚钱工具,例如拐卖、乞讨。
○爱护环境,给孩子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谈谈儿童的生存权
1、你对儿童生存权利的理解?
陈桑(27岁):我的邻居是一对粗心大意的夫妻,好几次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家里,结果孩子哭个不停,有一次还爬上了窗台,邻居帮忙报了警,处理完了,他们才慢慢悠悠地回来。我觉得孩子生活在他们家里随时都有危险,他们漠视孩子的生存权。
小玲(30岁):现在奶粉,食品的状况越来越多,这已经构成了对孩子生存的危险了。我们需要更完整的体系来维护孩子的生存权利。
芳文(30岁):每当看到一些关于儿童的负面新闻时,我总情不自禁地紧紧抱住女儿。孩子的生存比起成年人要更难,他们毫无能力反抗。只有父母家人,整个社会一起承担起爱护他们的责任,孩子才会逃离那些苦难。
梦乐(28岁):生存更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一种责任。那些没有责任心的父母不配拥有孩子。
艾韵玲(33岁):每一个能够健康快乐成长的孩子背后,都必须有着爱与责任的支撑!
甜甜(27岁):因为淡漠,孩子的生命变得那么脆弱不堪,是不可原谅的事。我不能理解有的人长年把孩子寄养在父母或保姆家中,也许给予了物质上的补偿,但却无法给孩子足够的父母之爱。
2、你如何维护孩子的生存权利?
陈桑:让孩子处于安全的环境里生活,经常了解关于食品安全的标准、耐心,增加自己的知识,才会更加强大保护孩子的能力。
小玲:至从有了孩子之后,我特别注意的是关于环境环保,为孩子保留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非常重要。这看起来有点微不足道,但是,必须用这种力量去维护,我相信蝴蝶效应。
芳文:我曾经参加过微博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并成功地协助警方解救过一名流浪儿童。
梦乐:我会积极地参加一些关注孩子成长方面的自愿者活动。
艾韵玲:不带孩子吃一些小摊点,也几乎不吃速食类的垃圾食品,别人经常说我小题大做,但我觉得这是对孩子的负责,也许并没想到生存权这么深刻,但让孩子健康地成长,绝对是我最大的心愿。
甜甜:生了孩子以后,我就辞职回家当全职妈妈,这样可以尽最大可能地照顾好孩子。也特别会经营婚姻家庭,我始终相信一个幸福的家庭,是孩子能顺利成长的基本要素。
TIPS:最容易被忽视的儿童生存权利
1、给孩子喂食不明食物。许多家长由于各种原因会喂一些来历不明的食物给孩子吃,曾经发生过喂一岁半宝宝吃烧烤导致宝宝中毒事件。
2、在孩子面前容易情绪失控。在很多伤害孩子的事件上,都是成人由于情绪失控而造成的恶果。
3、把孩子带去危险的地方。例如在地下车库出口被奥迪车挤压致死的案例,作为父母或看护人,应该预见到一些潜在危险的地方,减低事故发生机率。
4、给孩子吃垃圾食品。速食店、烧烤、三无食品,往往很容易吸引孩子的味蕾,而父母也会忽略危害性,用偶尔吃应该没事来解释。
5、让孩子负担过于沉重的家庭责任。湖南卫视《变形计》时,曾有一期节目,一个4岁的女孩就必须担负着沉重的家务劳动,这对孩子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