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2:还我--受保护权
受保护权:受保护权(Protection Rights)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包括三部分内容: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
解读儿童受保护权
○不嘲笑身体有缺陷的孩子。
○在幼儿园里,孩子的表现不应该成为老师同学攻击的理由。
○尊重孩子的隐私,在幼儿园里也应当分男女洗手间。
○进孩子的房间时,先敲门。
○对孩子所处的环境应当先预知危险的潜在。
○不把孩子交给陌生人或是不信任的人。
○不用暴力或冷暴力对待任何孩子。
○不能限制孩子的人身自由。比如把孩子放在大型收纳箱或是用绳子捆住孩子在极小的范围内行动。
让我们谈谈儿童的受保护权
1、你如何理解儿童的受保护权利?
林菱悦(29岁):我曾在街头看过一个妈妈暴打自己的4岁孩子,很多人围观,但无人出手相助孩子。后来,我报警了,居然有人说我多管闲事。这让我很无语,自家的孩子需要保护,别人的孩子同样要爱护,这才是真正的受保护。
刘可心(28岁):对近期接二连三发生的儿童惨案,我真是心有余悸,作为妈妈,在任何冲突之下,都应该首先想到保护自己的孩子,像摔婴儿案中的妈妈,虽然是受害者,但我认为她也需要负些责任,应该更多理智,甚至在需要退让时也要做出退让,再选择报警处理。
方星(30岁):保护儿童,首先父母要有一些自我保护意识,那些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的父母,如果能够考虑得周全一些,就能避免很多悲剧发生。去年发生过很多次孩子单独在家爬上栏杆的险剧,并不是每次都有最美快递哥最美托举哥站在你家楼下为你救孩子的。
罗静(27岁):我家的邻居,生了两个孩子,可是,他们却选择把男孩送到了较好的幼儿园,却把女儿送到了一家私营幼儿园,这是很明显的重男轻女,我真为他家的女儿叫屈,但是,这似乎也只能用道德来谴责。
王小蕾(28岁):有人特别喜欢把孩子的隐私部分的事拿来开玩笑,不管孩子听不听得懂,这都会影响他的成长,也许多年以后,就会成为一个尴尬的印记。
2、你如何保护自己的孩子?
林菱悦:从宝宝出生开始,我都没让他单独呆在家里过,有时要出门办事,都会带上他。儿子现在快5岁了,我们去社区公园都会有专人陪伴。有人说我太宠溺孩子,但我觉得现在新闻这么多,有必要的。
刘可心:在宝宝3岁以前,我们都尽量避免去一些环境复杂的地方,很多孩子走丢,也跟一些父母的粗心有关。应当让孩子在相对安全的环境里活动。
方星:我不会用嘲弄或打击的口吻去对任何一个孩子,有时候一个淡漠的眼神也会伤害到孩子的自尊心。
罗静:虽然我女儿才两岁多,但我还是很尊重她的隐私权,就算是去游泳,我们也会给她穿上漂亮的泳衣,不让她裸露过多身体部位,从小就养成自我保护的习惯。
王小蕾:在遇到需要帮助的孩子时,我总是义不容辞地帮助他们。保护别人的孩子,也是给自己孩子一份安全感,这世界需要爱来给孩子维护出一个美好的世界。
TIPS:最容易被忽视的受保护权
1、在公众场合,任意地给宝宝把尿。很多家长为了图方便,不管是公交车上还是地铁站里,都给孩子把尿。
2、拍摄宝宝的身体私密部分,并上传网络,这等于侵犯了孩子的隐私。
3、把宝宝的肖像用作商业用途。当用孩子的肖像做一些不实广告代言时,就会让孩子造成名誉受伤害。
4、把宝宝的个人信息任意地公布在公众空间里。这很可能会让犯罪份子有可趁之机。
5、把孩子留给身体不方便的老人照料,这无疑也增加了孩子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