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曝河南濮阳市清丰县7岁男孩小洪波和猪一起待在泔水车里。志愿者探访发现:男孩家境贫寒,父亲靠养猪、蹬三轮养家;母亲疑有精神障碍,非打即骂,导致孩子身上满是伤疤;由于常年被母亲锁在院子里,男孩至今不会说话。
小洪波艰辛的人生,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父母之爱,也没有得到来自公共部门和社会救济制度的护佑和关怀。
“男童与猪共处”作为一种失范现象,为何会长期存在?事实上,村民们都很同情这个孩子,经常给他吃的、喝的,有时还会拿些自家孩子穿剩下的衣服给他。可是,父母之爱和制度之爱的双重缺失,让小洪波的命运难以得到根本的改变。
每天半夜才回家、第二天睡醒后骑着泔水车去县城的大小饭店拉泔水的男童父亲,只不过是当地村民生存生态的一个缩影。在经济市场化、人口流动化的当下,那些在市场中缺乏机会、待遇不高的村民们,会被匮乏的资源、逼仄的生存空间扭曲他们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养育孩子的家庭功能,在某种意义上被异化为“让孩子活着”。
面对虐童等恶性事件,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曾提出“底层沦陷”的概念——人性、伦理都是以尊严为支撑的,当尊严得不到维护时,沦陷甚至堕落的过程也就悄然开始了。“男童与猪共处”既有母亲的身心疾病的因素,也和麻木冷漠的“集体无意识”密不可分。当人们对改变现状无能为力,对罪恶的容忍乃至纵容也就上演了。
“男童与猪共处”的背后,或许有一个社会割裂的连续谱。地理位置偏僻、经济收入微薄,导致一些农村男性“娶妻难”;男童父亲和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结婚生子,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了安全隐患;当物质上的贫乏和精神上的贫困组合在一起,让人们对失范现象见怪不怪……面对“男童与猪共处”,我们除了反思公共保障制度的疏忽,也要反思城乡二元制结构带来的社会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