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表示,校园欺凌多发生于中小学阶段,此时青少年身体发育迅速,但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还较弱,他们有的就会寻找伙伴去欺负别人。偏激性个性、挫败感的累积以及群体行为中的责任扩散效应,是造成中小学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的原因。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谈到,校园欺凌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还会带来伤其自尊、挫其信心的心灵摧残。尤其是个别施暴者还把欺凌行为拍成图片、视频在网络传播,这种极端的“网络炫暴”现象,极易产生不良示范效应。
校园欺凌不仅出现在中国,也是世界性难题。日本政府2015年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在一项追踪调查中发现,近九成学生也曾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为完善道德教育,日本不少学校全面推进“珍爱生命的教育”工作。
面对频发的校园暴力,国务院近日要求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李玫瑾建议,在校园设立“法制校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当前,我国已有不少学校开设了法制课堂,很多学生反映,“很喜欢上这些课”。
“终结校园暴力,应进一步重视尊重生命的教育。”熊丙奇表示,学校应回归育人本质,真正让学生形成“珍惜自己,尊重他人”的健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