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针对儿童的暴力以及特别是在生命前十年期间发生的儿童虐待,在本质上就是一个问题,而且是造成其他形式暴力和影响人一生的健康问题的一个主要危险因素。
儿童(联合国界定的儿童为任何年龄在0-18岁的人)遭受的暴力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父母和看护人对0-14岁儿童实施的儿童虐待,以及年龄为15-18岁的青少年之间在社区环境下发生的暴力。从导致发生每一类暴力的根本原因和特定危险因素着手,可以防止发生这两种不同的暴力。
父母和看护人实施的儿童虐待可采用以下方式来预防:
减少意外怀孕;
降低怀孕期间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的危害程度;
降低新生儿父母的酒精和非法药物使用的危害程度;
增进获得优质产前和产后服务的机会;
对于儿童极易遭受虐待的家庭,由专业护士和社会工作者提供家访服务;
为父母提供有关儿童发育、非暴力管束和解决问题技能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