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能简单的期望尊重儿童,就能让孩子马上转变态度或者纠正行为。通常情况下,这可能是一场拉锯战。特别是3岁左右的孩子,他们正处于第一反抗期,这个时候孩子刚认识到自己是单独存在的人;有自己的性格和感情、有不同于成人的想法;在他们刚形成这样的思维时,对于表现自我的态度也变得异常顽强。但孩子这种表现往往与成年人的规范相抵触,进而让孩子产生了挫折感,最终以不成熟的宣泄方式——吵嚷、哭闹,以及“我不要”等语言来表达不满。
由于孩子坚持己见,家长有时要像唐僧一样,反复强调你的要求和对他的理解。总之,成人若能做到坚持应有的界限和原则,并接纳、体谅孩子的想法和情绪,这便是一种尊重。
此外,以孩子喜爱的方式,如幼儿阶段的游戏,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解决问题,也是一种尊重。如一个3岁的孩子上床睡觉前非要吃糖,妈妈明确告诉他不可以,但是孩子仍旧吵着要吃。这时妈妈可能采用的方法有:(1)故意冷淡法,不去理会孩子让他慢慢安静下来;(2)转移注意力法,如讲个故事,让孩子忘了糖。这些都可以让孩子明确成人的界限和原则,当然,孩子某些想法和情绪也被忽视了。事实上,妈妈可以和孩子聊一聊,“今天怎么啦,这么晚还想吃糖”,年幼的孩子也许说不清楚,这时成人就可以通过游戏的方式,如“想吃糖?想吃哪种糖......我这里有‘巧克力’给你,还有‘奶糖’......‘糖’吃完了我们一起做个甜甜的梦”,类似的游戏能激发幼儿的幻想,满足孩子内心的愿望,有时比逻辑上的解释更有效。
尊重儿童中的“尊重”与原有词典中的解释并不相同,作为一种理念,它提示家长更多、更深入地去了解儿童,才能在实践层面把握儿童发展方向的同时,采用适宜的方式,做到真正的“尊重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