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可诊断。诊断标准如下:
1、急性HIV感染期
(1)流行病学史:包括不安全性生活史,如同性恋或异性恋者有多个性伴侣,或配偶、性伴侣抗HIV抗体阳性;静脉吸毒史;输入未经HIV抗体检测的血液或血液制品;与HIV/AIDS患者有密切接触史;HIV抗体阳性者所生的子女。
(2)实验室检查:HIV不同感染时期,实验室结果不同。周围血白细胞及淋巴细胞总数起病后下降,以后淋巴细胞总数上升,可见异型淋巴细胞;CD4/CD8>1;感染初期HIV抗体阴性,2-3个月后,最长可达6个月HIV抗体阳性,在感染窗口期抗体阴性;少数人感染初期血液HIVp24抗原阳性。
诊断标准:患者近期内有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HIV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仅实验室检查HIV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
2、无症状HIV感染期
流行病学史同急性HIV感染期,无任何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抗HIV抗体阳性;或仅HIV抗体阳性。
3、艾滋病期
诊断标准:有流行病学史,HIV抗体阳性,加上下述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或HIV抗体阳性,CD4+T淋巴细胞数<200/mm3。
(1)原因不明的38℃以上持续不规则发热,>1个月;
(2)慢性腹泻次数多于3次/日,>1个月;
(3)6个月之内体重下降10%以上;
(4)反复发作的口腔白假丝酵母菌感染;
(5)反复发作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6)肺孢子菌肺炎;
(7)反复发生的细菌性肺炎;
(8)活动性结核或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9)深部真菌感染;
(10)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
(11)中青年人出现痴呆;
(12)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感染;
(13)弓形虫病;
(14)青霉菌感染;
(15)反复发生的败血症;
(16)卡波肉瘤;
(17)淋巴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