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纠正休克
患者入院时,情况危重、处于休克状态者,应积极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尽快改善患者状况。输血必须及时,尽量输新鲜血,既能补充血容量,又可补充凝血因子。
2、及时终止妊娠
胎盘早剥危及母儿的生命安全,母儿的预后与处理是否及时有密切关系。胎儿未娩出前,胎盘可能继续剥离,难以控制出血,持续时间越长,病情越严重,并发凝血功能障碍等合并症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一旦确诊,必须及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方法根据胎次、早剥的严重程度,胎儿宫内状况及宫口开大等情况而定。
3、防止产后出血
胎盘早剥患者容易发生产后出血,故在分娩后应及时应用子宫收缩剂如催产素、麦角新碱等,并按摩子宫。若经各种措施仍不能控制出血,子宫收缩不佳时,须及时作子宫切除术。若大量出血且无凝血块,应考虑为凝血功能障碍,并按凝血功能障碍处理。
4、凝血功能障碍的处理
(1)输新鲜血:及时、足量输入新鲜血液是补充血容量及凝血因子的有效措施。
(2)输纤维蛋白原:若血纤维蛋白原低,同时伴有活动出血,且血不凝,经输入新鲜血等效果不佳时,可输纤维蛋白原3g,将纤维蛋白原溶于注射用水100ml中静脉滴注。
(3)输新鲜血浆:新鲜冰冻血浆疗效仅次于新鲜血,尽管缺少红细胞,但含有凝血因子,一般1L新鲜冰冻血浆中含纤维蛋白原3g,且可将Ⅴ、Ⅷ因子提高到最低有效水平。
(4)肝素:适用于DIC高凝阶段及不能直接去除病因者。胎盘早剥患者DIC的处理主要是终止妊娠以中断凝血活酶继续进入血内。对于处于凝血障碍的活动性出血阶段,应用肝素可加重出血,故一般不主张应用肝素治疗。
(5)抗纤溶剂:6-氨基已酸等能抑制纤溶系统的活动,若仍有进行性血管内凝血时,用此类药物可加重血管内凝血,故不宜使用。若病因已去除,DIC处于纤溶亢进阶段,出血不止时则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