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节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
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因当时没有确定记者节的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中国记协于2000年1月25日正式向国务院提出《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专家经过科学论证,报经总理、各位副总理圈阅并征得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意见后,国务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同意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从此,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所以,记者节是从2000年11月8日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