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食节
寒食节在农历三月,清明之前一两天。汉代以前寒食节禁火的时间较长,以一月为限。汉代确定寒食节为清明前三天。南朝时《荆楚岁时记》载:“去冬节一百五日, 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唐宋时期减为清明前一天,唐太宗时还曾下政令将祭祖定于寒食节这一天。从先秦到南北朝,寒食都被当作一个很大的节日。唐朝时它仍然是一个较大的节日,但已开始式微,后来逐渐为清明节所兼并。
清明节
清明节是冬至后的108天,是根据星球运行所确定的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用于辅助农耕。明清时期,“清明”之称多于“寒食”,呈取代后者之势。后来寒食节的祭祖等习俗与清明节合并,故寒食节渐渐被人们遗忘。到现代,大多数地方的百姓只知“清明节”,不知道“寒食节”之名了。但还有少数地方有禁火或食冷之俗,如山西、山东的一些地方。
清明节与原本意义的寒食节在习俗内容上共同之处并不显著,二者主要的联系有两点:一是时间相连,二是都有怀念、祭祀前人的情感诉求。这两点联系最终使清明节置代或兼并了寒食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