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的发明和使用在人类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饮食文化史上尤为重要。许多民族有崇拜火的习俗和信仰,有许多颂扬火的赞歌。云南许多藏缅语民族都有火把节。火把节的起源一般认为与古人对火的崇拜有关。白族在火把节中向点燃的火把敬奉鸡、鱼、肉、甘蓝片、乳扇、酒、茶等,人们向火把跪拜、祈祷,同时要吃生肉。在节日里,以竖火把的村子或巷里为单位,宰杀肥猪然后分肉。分肉不论贫富,每户一份。每份内的重量相等,而且猪的各个部位都要有。分到的猪肉,一部分作为祭品,一部分则作为人们吃生的原料——把生猪肉切成细丝,蘸上佐料吃。
对此,过去有人曾结合火把节的一个起源传说,认为节日里吃生是表示吃仇敌的肉。传说火把节起源于汉代,当时云南大理一带的一个酋长被汉将所杀,这位汉将还想娶酋长的妻子阿南。阿南说先答应她的三件事之后才肯嫁,提出条件中有两条是“作幕祭夫”和“焚故夫衣”,在对方履行条件的时候,她却趁机在大火中自刎了。于是这个地方的人民为她的忠贞而哀悼她,每年在这一天燃烧火把悼念。《云南府志》引一位无名氏的诗作,“亦敢举火竟生食,反燔焰助夫人哀。喋血誓吃仇雠肉,生吞活剥遍山谷。”把这种习俗看做复仇表演了。
游国恩先生曾著文《火把节考》,认为“《易》称茹毛饮血,《礼》称有不火食,原始人类,大抵如此,于其令节脍食生肉,亦古人荐腥之义也”。这个分析开始接触到火把节生食的真正意义,但是还没有涉及为什么要在火把节食生。白族学者认为,点燃火把祭祀是崇拜火的表现,而在这个时候吃生肉是对远古先民茹毛饮血的追忆。在这个节日里吃生肉,类似于“忆苦思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