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新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父母户口迁往本市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父母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农村妇女在家生产的婴儿,由父母申请、村公所(委)证明、旁证人证明、辖区(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父母《户口簿》以及出生记录到所在卫生院或卫生所补开《出生医学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注:以上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凡属1987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要随母落户,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还需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5、关于收养类出生登记:(1)被收养人在当地福利院的;(2)弃婴;(3)被收养人在南宁市外福利院的。以上三种凭《收养登记证》、申请报告、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所需相关材料,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受理,调查核实,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报分局户政科审批。
6、各派出所要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收养证明材料收存归档,作为办理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永久保存。
上户口:(以跟随爸爸上户为例)
第一步:领取《出生医学正证明》
宝宝出生后2至3周左右到宝宝出生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正证明》
需要携带的物品:爸爸妈妈的身份证。
第二步: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拿到《出生医学正证明》后到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居委会(记住不是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居委会)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需要携带的物品:
爸爸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
妈妈的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
爸爸妈妈的《结婚证》
宝宝的《出生医学正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要上交)
第三步:领取《计划生育证明》
拿到《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后到爸爸户口所在地附近的街道办领取《计划生育证明》
需要携带的物品:
爸爸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
妈妈的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
爸爸妈妈的《结婚证》
宝宝的《出生医学正证明》、《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要上交)另外《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也将会上交
第四步:领取《入户登记卡》(完毕)
拿到《计划生育证明》后到爸爸户口所在地附近的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入户
需要携带的物品:
爸爸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
妈妈的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
爸爸妈妈的《结婚证》
宝宝的《出生医学正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要上交,最好到派出所附近的地方复印据说可以避免因复印不规范所带来的麻烦)
入户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 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 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间隔不够,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 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 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5、 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6、 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7、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 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三) 所需证明材料:申办小孩入户除需提供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下同)、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1、 1997年2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孩,母亲在外地且未入户的还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2、 属19周岁以下就读初中或高中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3、 属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派出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 属收养的还需提供《收养证》(如属送养,还需出具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
5、 需申请来市入户的,须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6、 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若逾期,上户机构可能还会对其罚款,罚款数因地而异。
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进行户口登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
携带二胎准生证(没有该证请到派出所登记)、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必须携带的证件有: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到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内容如下:
1)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2)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a.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b.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c.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到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大厅办理证明和备案手续
在这里找到“计划生育”柜台,把准生证、出生证交给他们,他们会盖章办理手续。
给宝宝上户口详细流程及所需材料
去公安局办证中心上户和盖章
这里要排号,把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上,填个表格,然后确认。宝宝就顺利上户了。
给宝宝上户口详细流程及所需材料
到社保局购买儿童保险
这里面是办理儿童救助金保险,把材料交上去,然后交了钱,拿这票据就可以离开了。回到街道办事处完成儿童救助金保险的手续。
通常在孩子出生6个月内就应办理,以免影响孩子以后的上学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孩子上户口,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2、如果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同意,户口一般可以迁移;3、相关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上户口是不收钱的.结婚证出生证明都有为啥要三千多?有没有准生证啊?如果没有准生证,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是计划外生育,可以罚款,你符合生育政策而生育,是超生,必须罚款.如果你有结婚证出生证明和准生证,上户口要三千多,那是乱收费,你可以抵制,可以拒绝,甚至可以投诉,可以起诉.如果没有准生证,那不是上户口要钱啊,那是罚款,三千多。
依法办理了准生证,就不用通过计生办。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私生子也可以上户口。因为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