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治疗
(一)给氧:使母体血氧含量增加,以改善胎儿缺氧状态。
(二)静脉注射三联药物:即50%葡萄糖60ml加维生素C500mg及尼可刹米0.375g静脉注射。
(三)针对病因采取相应措施。
(四)结束分娩。
(五)氧疗
对于各种原因、各种程度的胎儿宫内缺氧,都应给孕妇补充氧气:
吸氧对于患有心、肺、肾等疾病的孕妇来说,可避免器官功能的衰竭;
吸氧能增加孕妇血氧浓度,并通过胎盘血流将氧带给胎儿,打断胎儿缺氧过程,改善胎儿生长发育环境,延长胎儿在母体生长的时间,以保证胎儿顺利发育成熟。
吸氧可为胎儿顺利分娩、胎儿出生后的健康和智力打下基础。
慢性治疗
应针对病因,视孕周、胎儿成熟度和窘迫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
(1)能定期作产前检查者估计胎儿情况尚可,应吃孕妇多取侧卧位休息,争取胎盘供血改善延长孕周数。
(2)情况难以改善接近足月妊娠,估计在娩出后胎儿生存机会极大者,可考虑行剖宫产
(3)距离足月妊娠越远胎儿娩出后生存可能性越小,则可将情况向家属说明,尽量保守治疗以期延长孕周数实际胎儿胎盘功能不佳者,胎儿发育必然受到影响,所以预后较差
急性治疗
(1)宫口开全胎先露部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应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
(2)宫颈尚未完全扩张胎儿窘迫情况不严重,可予吸氧(面罩供氧),通过提高母体血氧含量以改善胎儿血氧供应同时嘱产妇左侧卧位,观察10分钟,若胎心率变为正常可继续观察。若因使用催产素宫缩过强造成胎心率异常减缓者,应立即停止滴注继续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病情紧迫或经上述处理无效者,应立即行剖宫产结束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