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当“法官”,学做“律师”
有部分父母在孩子遇到问题时,就开始用“法官”的态度来教育孩子,没有全面地了解孩子,高高在上单纯地说教,这只会让孩子产生抵触心理。父母应当像“律师”一样,充分剖析孩子的内心需求,不要轻视他们的自尊,给予并维护他们应有的权利,和他们成为互相信任的朋友,这些才是父母应当做到的。
2.不当“裁判”,学做“拉拉队”
人生,就是一个大赛场,孩子必须自己参赛,父母不能替代孩子面对生活,更不能当“裁判”,而是应作为“拉拉队”来给予孩子鼓励,给孩子力量。面对日常生活、学习等各方面问题,父母要充分给予孩子空间,让他们做出选择,而不是一味的善作主张,替孩子决定好。
(1)选择前。尽量不要引导孩子,导致孩子做出父母自认为好的选择,而是给孩子足够的选择,让孩子真正面对各种问题,留下印象,总结经验教训;
(2)选择时。父母依旧不要提出过多的想法,除非孩子做出的选择会伤害到他们,否则不要擅自改变他们的想法,让孩子自行面对,让孩子成长起来。
(3)选择后。在孩子做出正确的选择后,父母应当为孩子感到骄傲,感到开心;倘若孩子的选择并不怎么合适,父母也不要嘲讽孩子,而是让孩子总结经验,以便下回做出更好的选择。
作为“拉拉队”,一方面父母应当细致观察,发现孩子优秀的地方,并竭力称赞他,为他加油,给他力量;另一方面,在小朋友遇到挫折、失败时,父母也应当支持他,适当的指引他们方向。
3.不当“驯兽师”,学做“镜子”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只有清楚地了解、认识到自己,才能超越自己。因此,孩子只有根据对比他人的行为举动,才能真正认识自我。这也就体现了父母的作用,父母要学做“镜子”,让子女愿意与父母相互交流,才能真正帮助儿女提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