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宜人群:
1、体重在31公斤以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慢性乙肝患者(龄在16岁—65岁左右)可采用体细胞治疗乙肝。
2、抗病毒治疗效果不佳或反弹,包括由于病毒变异,对抗病毒药物产生耐药者,可尝试体细胞治疗乙肝。
3、女性必须不在孕期和哺乳期,育龄期患者接受治疗时必须坚持避孕。
禁忌人群:
1、失代偿期肝硬化,如出现腹水、消化道出血、未经治疗的肝癌、严重贫血等症状者不行。
2、酒精性、药物性和自身免疫性肝炎不属于治疗范围。
3、合并结核、艾滋病、精神疾患及严重的心肾疾患、血液系统疾病等的患者为禁忌症.
4、对注射有严重过敏史的过敏体质者不可以治疗。
5、转氨酶(ALT)≤500U/L,总胆红素(TBIL)≤50umol/L,暂时不宜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