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们的心声:
@轻歌浅眠:逢姨妈必死的我要去安徽@楠shure:这是多少女性的知音法律啊!
@手机用户:我只是来看看,反正我们西北小城市也不会执行。
@雷雷大V:继寒假暑假之后女生又多了一个假期,例假!
@小小周冷暖自知:安徽都这么屌炸天了@晏晏演演彭于晏:例假是会传染的,如果周围一拨人都来了都请假了咋整?
@惜花惜时一中庸:早该有了,每个月我疼的死去活来那两天都要吃双倍止痛药,死撑着上班其实就是在单位做行尸走肉。我要是不吃止痛药能在地上打滚呻吟苍白着脸浑身发抖冒冷汗一整天…相当惨烈!
@半圆黑耳:痛到一个什么程度医院才给开假条,最疼的时候在座位上连蹬带踹的打滚算吗?
@荼蘼花開zly:拜托,我来个姨妈还要先去医院证明求证明来姨妈不能上班,然后再交到单位告诉单位医院替我证明了,我来姨妈痛经就是不想出门啊,哪儿都不想去不想动啊!
@yincai月月:为了两天假期在痛的死去活来的时候花钱去医院排队开证明,我宁愿请病假被扣工资@你嘴里的象牙:那么蛋疼呢?男女平等啊兄弟!
不过,安徽妹子也是够幸福的了!这么好的政策什么时候才能普及呢?
其实,去年11月的时候就有这么一个消息。
为了切实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目前,“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
“送审稿”第六条规定,长时间不能离开劳动岗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
虽然小编没有这么严重,但看到同事妹妹那么痛苦,还是希望能够普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