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在外省未婚生子,有出生证,无准生证。后补办结婚证,并缴纳了社会抚养费。13年分手,有离婚判决书,孩子归男方,未上户口。如今,再婚怀孕,现任丈夫初婚未育,在我当地(江苏)的计生办可以查出我的生育记录么?是否只能办理二胎准生证了?求解惑?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