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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生病不用药,胎儿也“受伤”!

2015-07-08 14:49:53 出处:乖乖网 作者:园园 孕期用药
标签: 孕期用药    孕期用药参考   

十月怀胎,不管再小心,准妈妈们都难免在这期间生病。有些孕妈担心药物影响宝宝发育,不敢用药,反而因为生病产生的毒素伤害了腹中胎儿。有些孕妈则任意用药,使得宝宝受到了药物的伤害。那么孕期用药到底该注意什么呢?让专业药师给孕妈们清晰讲解五级药物的使用规范吧。

孕期生病不用药,胎儿也“受伤”!

实际上,孕妇生病后,若能合理用药,不但对胎儿无害,而且还能避免胎儿受母体疾病的影响。孕妇若一味恐惧药物,该服的药不服,易使小病酿成大病,也不利于优生。

因此,从救治孕妇、保护胎儿而言,孕期用药需谨慎,但不宜恐慌。

药品安全性分五类

孕期妇女难免用药。据统计,孕期用药率高达80%左右。但药物有着有效性和为害性的两面性。孕期用药,最大的担心是安全,担心药物会通过胎盘,进而危害胎儿的发育成长,导致胎儿肢体畸形、器官畸形,或者器官功能障碍。

其实,孕期用药是有章可循的。依据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药品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性分级标准,按照医嘱,谨慎选药,合理用药,胎儿安全可以无虞。

根据药品安全性,药品在孕期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此分类定义明确,客观科学,广为各国接受。现将其分类标准叙述如下。

A类药物

极少,但也最安全。如正常剂量下的维生素A、B、C,叶酸,牛磺酸等。

B类药物

不多,由于没有或几乎没有危害,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

所有的青霉素类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如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罗氏芬)和头孢他定(复达欣)等都是B类。

此外,林可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甲硝唑、乙胺丁醇、吲哚美辛(32周前)、双氯芬酸(扶他林)、布洛芬(芬必得)、酮替芬、萘普生、氯苯那敏(扑尔敏)、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色甘酸钠、特布他林、泼尼松、胰岛素、洋地黄、地高辛及毛花苷丙(西地兰)等也是B 类。

C类药物

要谨慎使用,仅在权衡对胎儿利大于弊时给予。药物较多,由于问世时间不长或者在孕妇中应用较少,在孕早期对胎儿是否造成损害尚无报道而难有确切的结论。

如喹诺酮类抗菌药、对氨基水杨酸钠、异烟肼、沙丁胺醇、茶碱、阿昔洛韦、齐多夫定、乙琥胺、非氨脂、巴比妥、戊巴比妥、异丙嗪、肾上腺素、伪麻黄碱、麻黄碱、多巴胺、甲基多巴、哌唑嗪、酚妥拉明、呋噻米(速尿)、甘露醇、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等。

D类药物

尽可能不用。如四环素、链霉素、甲氨蝶呤、5氟尿嘧啶、扑痫酮、地西泮 、氯氮、甲丙氨酯、氢氯噻嗪,大剂量的阿司匹林等。

X类药物

严禁用于孕期或即将怀孕的妇女。如大剂量维生素A、大量乙醇(每日150毫升以上)、氟西泮、氟硝西泮、氨基蝶呤等。

孕期用药注意事项

孕3周后,有些药物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此时,正是胎儿组织、器官发育关键期,也是胎儿对药物的高度敏感期,不恰当用药,可造成胎儿各种畸形。

孕中期、晚期用药,虽然很少引起胎儿器官畸形,但也有可能导致胎儿器官功能障碍。孕期请关注如下用药注意事项,孕妇和胎儿的安全就有保障:

1. 孕前和孕初要慎重用药

准备怀孕的、未避孕的育龄女性,当月经延期时应想到有怀孕的可能。此时就应慎重用药。

2. 孕早期尽量少用药或不用药

用药时,要有明确诊断和用药指征,应按最小剂量、最短疗程使用,避免大剂量、长时间、联合用药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3. 孕妇不要随意使用非处方药

必须用药时应在医生诊断、指导下选择那些对胎儿无影响或影响小的药物(A类、B类)。能用一种的,绝不用多种药、复方药或新药;可局部用的,绝不全身用药。

4. 病情严重的,须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合理用药

当出现严重并发症,不治疗会危及生命时,即使用药(D类、X类)对胎儿有害,也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然后再考虑是否应终止妊娠。

5. 感冒药等复方药物成分复杂,安全性难以确定,孕期不宜使用

6. 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尽量不用那些标明孕妇"慎用"和"禁忌"的药。

如何安全用药

如何正确用药,才能保障孕妇及胎儿的安全呢?以下方法可以参考。

怀孕前3个月内可服叶酸

以保证足够的叶酸营养,满足胎儿神经系统发育的需要,可以有效避免神经管畸形儿的产生。

补充维生素

有针对性地补充单种维生素,或根据需要补充复合维生素,以满足胎儿发育的需求。孕妇维生素主要有叶酸、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3、维生素E等。

注意怀孕各期,药物影响也不同

受精后1~2周(停经3~4周),药物一般不会致胎儿畸形,但有可能导致流产。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为致畸敏感期,胚胎易受药物等外因影响而致畸形,此时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必须用药,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

孕中晚期,是胎儿器官分化完成期,此时药物致畸的可能性下降,但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分娩前1周,用药应非常注意,药物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引起药物过量。

远离有潜在危害的中西药物

如抗癌药、镇静药、抗菌药(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类、红霉素、磺胺类等)、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抗甲状腺药、磺脲类降糖药、大剂量抗疟药(奎宁)、雌激素、雄激素、糖皮质激素(强的松)、药典明确规定孕妇慎用及禁用的中药和中成药(牛黄解毒丸、牛黄清心丸、龙胆泻肝丸、开胸顺气丸、大神丸、大活络丹、小活络丹、紫血丹、至宝丹、苏合香丸、片仔癀、犀黄丸等)。

外用药也需慎用

如杀癣净(克霉唑)、达克宁霜(硝酸咪康唑)、百多邦软膏(莫匹罗星)、阿昔洛韦软膏、皮质醇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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